遊戲規章

我們致力維護玩家們的權力與品質,因此規範出下列規定,
讓我們可以辨別出外掛者並驅逐他們,以保護其他玩家們的品質。
「管理人員」在此可簡稱為「管理職」,但請勿與其他章節上的「管理員、管理人員」相混淆。
第一章 總則
第01條 處分方式由管理人員決定,當您進入伺服器等同於同意規定。[註14]
第02條 違規使用輔助程式,輕則警告,重則永久封鎖。
第03條 我們提供伺服器讓您遊玩,遊戲中物品、資料說明皆屬伺服器所有,不得擅自修改。
第04條 您不得架設其他伺服器來盜用本伺服器中物品資料、說明。
第05條 您不得在伺服器中公開表示其他伺服器或開啟私服供他人遊玩。
第06條 您違反條例後不得牽扯與我們的關係,甚至威脅我們。
第07條 禁止任何妨礙他人遊戲、破壞遊戲平衡及危害伺服器運作的行為。
第08條 此服務之管理員與其他服務之管理員是不相干的。
第09條 超過三個月未上線之玩家其擁有領地及建築在衝突到其他玩家的情形下會遭到充公。[註13]
第10條 掉落在地上的怪物戰利品不屬任何人所有。[註5]
第11條 資源世界、資源地獄及終界的資產皆不屬任何人所有,故在此的偷竊、破壞等糾紛不會被處理。[註19]
第12條 資源世界、資源地獄及終界將會在不定期洗白後遭到刪除,因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伺服器不給予相關補償。
第13條 禁止使用分身帳號,經查證將封鎖分身帳號及對原始帳號處以罰金。[註18]
第14條 伺服器有提供鎖定系統,因此未鎖上箱子而遭到偷竊者,不予任何賠償。
第15條 玩家因資訊不對等、個人信用問題、自我資源管理不當、介面/功能操作不當或價值觀差異所造成的任何損失,伺服器不予任何賠償。
第16條 玩家之間可以使用契約書來保障雙方,若無使用契約書而是口頭成立契約,則索賠金額將有所減少。[註7]
第17條 玩家若擁有正常管道無法取得之物品,伺服器將無條件封鎖。[註8]
第18條 玩家之間的現金交易所造成的糾紛以及其所衍生之問題,伺服器不會介入與給予賠償。[註9]
第19條 一般違規中的罰金都是扣除總資產部分金額,但有一定的限制。[註12]
第20條 根據公平性原則,罰金及服務金額的計算應以公式為主,其他相關條件為輔。[註16]
第21條 玩家擁有之警告達十支以上者,得處以永久封鎖。[註17]
第二章 遊戲內行為舉止
第01條 禁止洗頻或傳送猥褻、作惡、詛咒、限制級、不雅、人身攻擊、惡意中傷、威脅、恐嚇、謾罵或挑釁的言語。[註1]
第02條 禁止要求管理員給予任何金錢、物資、道具及權限。
第03條 禁止破壞及偷竊他人的建築或財物。
第04條 禁止惡意建立領地、使用領地將他人領地圍住或通過領地限制其移動。
第05條 禁止騷擾其他玩家。[註11]
第06條 禁止建造面積狹窄之建築、液體柱及挖掘直坑/深坑。
第07條 禁止在伺服器內惡意宣傳/廣告/提及他人伺服器。
第08條 禁止妨礙管理人員辦事及擾亂活動。
第09條 禁止未經同意殺死他人飼養之動物。
第10條 禁止使用指令洗頻。
第11條 禁止過度跑圖。
第12條 禁止刻意使用大量文字偽裝成系統訊息。
第13條 禁止使用方塊或液體將他人的居住地圍起來。 [註2]
第14條 禁止使用挖礦廣播等這類自動訊息來洗頻。[註4]
第15條 禁止欺騙及誤導其他玩家,若欺騙/誤導對象為新手則處分加重。
第16條 若建設高空島嶼或建築須顧及下方區域之照明。[註10]
第17條 禁止散佈限制級、病毒連結或相關圖片網址。[註20]
第三章 伺服器穩定及遊戲平衡
第01條 禁止利用遊戲漏洞以及插件漏洞進行遊戲。
第02條 禁止過度繁殖/囤積過多動物、怪物(動物/怪物每種20隻)。
第03條 禁止使用第三方程式、輔助程式、模組、腳本或是經修改的非官方客戶端來進行遊戲。 [註21]
第04條 禁止使用紅石連閃或是大型全/半自動收割裝置。
第05條 禁止於遊戲中進行物品複製(包含使用第三方程式/模組複製以及使用遊戲內漏洞進行複製)。
第06條 禁止使用或散播非法方式破壞遊戲平衡。
第07條 禁止公布第三方程式、模組、輔助程式、腳本或經修改的非官方客戶端之獲取來源或對話資訊。 [註21]
第08條 伺服器不予賠償因違規而被清除的實體、物品及方塊。
第09條 玩家發現漏洞並回報不予懲處;但利用漏洞使自身獲益者經查證將給予懲罰。[註3]
第10條 玩家應於限定區域生怪結構或建築的實體集中處掛機且建築或結構/實體集中處之範圍不得過大以平衡伺服器負載。[註15]
第四章 管理人員玩家管理條例
第01條 為防止管理人員失職濫權,本章主要規範管理人員執行之權力、義務及界線。
第02條 伺服器中所有的考核及工作內容,伺服器保留所有更改權利。
第03條 玩家發現漏洞並回報且成功修正,可視情況給予金錢、道具獎勵。
第04條 為維護遊戲品質,管理人員應盡量不與玩家發生爭執。
第05條 管理人員應要有良好的態度及自我情緒管理能力,若遭到玩家檢舉態度不佳,伺服器將予處分。
第06條 管理人員因個人心理因素,蓄意造成玩家道具、金錢之損失,經玩家檢舉屬實後伺服器將予處分。
第07條 管理人員不可擅自使用傳送功能到玩家身邊,除非該玩家親自要求您傳送到他身邊,否則不應使用。[管理註1]
第08條 管理人員之定期巡邏,不可告知玩家或使玩家得知您正在巡邏以及您的行蹤。
第五章 伺服器相關活動條例
第01條 禁止以任何非正當手段規避原有的限制或條件來進行活動。
第02條 檢舉其他玩家的違規行為並以照片或影片證明者,若經查核屬實將可獲得當下活動中的最高或其雙倍獎勵。
第03條 以分身帳號參加活動者,連帶處分其相關帳號。
第04條 活動非定時舉辦,請隨時留意任何的活動公告或訊息。
第05條 活動結果應以其相關主持人當下的判斷為標準,若有任何異議於活動結束後提出則不受理。
第06條 禁止於活動進行中時做出任何干擾其相關主持人判斷的行為。[註22]
第07條 試圖以非正常方式參與活動或嘗試作弊者,其相關主持人保有最高的處分及解釋權利。[註23]
第08條 活動相關主持人保有對活動內容隨時變更、增訂、刪除的權利。
[管理註1]: 若該名管理人員位階為巡察員,且表示傳送到玩家身邊為巡邏之義務,請看見的玩家立即上報架設者。
巡察員因無隱身的權限故沒有巡邏之義務;倘若您是更高階之職務,
擅自傳送到玩家身邊,如果為監視或者巡邏之由請在隱身狀態下執行,且不得讓被傳送的玩家得知您自己正在監視他。
若擁有可以切換觀察者模式權限的管理人員,請在觀察者模式並且隱身狀態下執行勤務
[註1]: 洗頻的定義 - 短時間內大量發出類似、相同或類型相關之文字訊息者。
猥褻、限制級及不雅的定義 - 帶有性暗示、陽具名稱等相關類型之文字訊息者
人身攻擊的定義 - 一切敘說他人身形臉部外觀等相關類型之文字訊息者
惡意中傷的定義 - 將他人成果或發表批評的一文不值或是說出沒有人在乎等相關類型之文字訊息者
[註2]: 居住地的定義 - 房屋、動物豢養、農田之場所。
[註3]: 部分遊戲漏洞屬不可修正之錯誤,此類漏洞回報將不予受理(e.g. 方塊漏洞、鐵砧漏洞)。
[註4]: 管理人員可分辨何者為蓄意,何者為非蓄意;伺服器後台都有詳細訊息。
[註5]: 雖不屬任何人所有,但懸賞中之怪物戰利品若有蓄意搶奪者,仍作偷竊處分。部分開放性場景(如終界或是懸賞列表中的懸賞場景)不在此限,玩家之間請相互禮讓。
[註7]: 契約書使用方式(雙方都必須這麼做):
1. 使用書和羽毛筆將契約內容和契約廢止之條件寫下並署名
2. 雙方書本內容必須一致且都是為原始版本
3. 雙方玩家名稱寫在契約書內容的尾頁(即內容結束的地方)
待雙方操作完成之後再各自將書本交予對方,即完成契約
若口頭成立契約,則能索賠的金額只會有30%,其中的8%由伺服器回收,實質拿到22%金額
若使用契約書成立契約,則能索賠100%金額
若雙方有其中一方毀約,被毀約方有權拿著契約書向伺服器提出求償告訴
[註8]: 正常管道無法取得之物品: 指令方塊系列、基岩、屏障、高等附魔(e.g. 鋒利32767) 等...。
[註9]: 現金交易在這裡指的為現實世界中的法定貨幣之交易。
[註10]:下方為陸地須確保不會生怪,否則若造成伺服器效能問題須由上方建築擁有者承擔。但若下方為海洋則不在此限。
[註11]: 行為、言語或透過洗頻等行為都算是騷擾的一種。
[註12]: 罰金的最高上限是8,000,000,如果影響嚴重(受害人損失稀有的特殊道具),則可將罰金提高至原本公式計算結果的2~15倍,且可超過最高上限值。若總資產在罰金處分後變為負數,將在下列期限內未使資產成為正數時處以封鎖。
$0 ~ $-150,000 - 3天
$-150,000 ~ $-700,000 - 5天
$-700,000以下 - 7天

受罰人將會在期限內被限制使用收款功能及箱子商店,同時也會強制關閉所有受罰人先前創建的箱子商店。
[註13]: 重大事故而長期無法上線且有告知者例外,如手術、留學、兵役及設備損壞等。
[註14]: 若被處分者認為管理人員處分有誤或過當造成失職請向架設者提出行政訴訟。
[註15]: 限定區域生怪結構或建築包括但不限於地獄門豬人塔、以生怪磚為主或以自然生怪為主之生怪塔,實體集中處應限制於16x8x16的範圍內,也就是實體集中的位置應盡量靠近玩家所掛機之位置;由於限定區域生怪結構或建築的範圍難以準確定義,因此若有此需求者可與架設者確認自身建造的大小是否合格。
[註16]: 罰金之計算公式:Result = Math.round(50000 + (314.40926 * Warning) + (Asset * ((10 + Warning * 19.665) / 100)))
Asset = 總資產
Warning = 警告數
Math.round = 四捨五入
[註17]: 玩家之警告,以資料庫記錄之違規數為有效計算;警告之消除,以重大貢獻或購買特殊服務為條件。
[註18]: 分身帳號之判定,以 IP 或行為為標準而不以帳號原始持有者或其他作為標準。相同 IP 使用多重帳號應通報管理員,若為正當行為則僅會對銀行系統、系統商店等金錢流動的使用以及對物件的互動作出限制;若未通報則依條款處分。
[註19]: 不包括由玩家背包丟下之物品,玩家落下之物品若未經同意撿取仍作偷竊處分。
[註20]: 限制級、病毒連結或圖片網址,包括但不限於以任何形式,如將字串中特定部分以明顯顏色標示但不屬於網址之有意文字。
[註21]: 經修改的非官方客戶端或模組不包括OptiFine、小地圖。
[註22]: 任何影響主持人判斷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使用相似或相同名稱的訊息進行偽造(寵物名稱、物品名稱及聊天訊息等等)。
[註23]: 是否使用規章未載明的部分並有作弊的疑慮應由其相關主持人之判斷作為標準,並且參賽者應在作出任何有疑慮的行為時詢問活動相關主持人。在參賽的同時,參賽者也應當知悉其活動主持人對於活動內容的制定並無針對性及參賽者在活動中行為的審判結果為最終結果,不得有異議。